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12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学校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健康、有序开展教育教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总体部署,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按照“应开尽开、有序返校、安全开学”的原则,统筹做好春季学期开学前、开学时和开学后各环节的防控措施,组织师生有序安全返校,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时间安排
(一)学生返校
2023年春季学期应返校学生8072人(含渤海技工学校)。
第一批:2月6日,返校报到人员为参加春季征兵体检人员,87人;
第二批:2月7日,返校报到人员为20G士官生,326人;
第三批:2月18日,返校报到人员为22G、22W级, 3935人;
第四批:2月19日,返校报到人员为21G及五年制非毕业班年级、3+2非毕业年级、渤海技工学校,3724人。
(二)教师返校
教师上班时间2月16日,2月18日、2月19日不休息。
(三)上课安排
2月20日开始线下教学。
三、学生管理
(一)开学返校前要求
1.开学返校前一周,学生居家每日开展测量体温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临床症状观察等健康自测,填写《健康自测报备表》并向班级进行报备;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要检测抗原或核酸,如检测结果确认感染病毒,须如实报告系部,不得带病返校,待康复后申请返校。
2.做好返校出行规划,对于不能按时返校的要履行请假程序;做好返校期间途中防护备品准备,提高防护意识,注意交通工具上个人防护,减少返校途中感染风险。
(二)开学返校日要求
1.校园正门、南门同时开放,学生就近分流进入校园。
2.入校时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正常后进入校园,发现发热等症状人员及时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
3.自驾返校或家属送返的车辆要远离校门停放,学生步行进入校门,学生家属远离校门。
4.各系可采取组织志愿服务、朋辈帮助等方式,为携带行李较多同学提供帮助。
(三)开学返校后要求
1.返校后连续7天开展健康监测,填写《健康自测报备表》,有特殊情况即时上报班主任,并到医务所进行有效处置。
2.开学一周内学生出校实行备案制,教育引导学生加强健康自我管理,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倡议减少非必要外出。
3.开学后组织一次班会,深入阐释防疫政策,有效宣传抗疫成果,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唱响主旋律。
4.快速排查学生心理健康问题,识别出有心理健康问题学生,持续开展针对性、常态化、多样式的心理健康指导和援助。
5.完备学生感染数、重症数、基础病等台账,摸清底数,有针对性的提供帮助。
6.若出现疫情流行高峰,学校实施分区管理等相应措施。
(四)住宿要求
学生宿舍要确保每一栋宿舍楼有一名员工值守,安排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做好宿舍楼卫生清理消杀工作。学生入住后,不得窜寝、旷寝。要自觉保持个人卫生和寝室卫生,定时开窗通风,做好日常消毒,养成健康生活习惯。
四、教学管理
(一)开学前一周(2月13—19日)
1.各系部组织师生开展健康自测并向系部报备。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务必如实报告学院,并延迟返校,不得带病到校授课和学习。
教师居家康复期间身体状况良好应线上授课,返校学生按课程表按时到教室听课。身体状况不具备线上授课要求,教师务必办理好调代课手续,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完全康复之后经学院卫生部门报备方可返校恢复线下授课。
学生居家(寝室)康复期间,为了给予学生提供更多便利条件,任课教师以线下授课线上直播、课堂录课课后分享方式进行教学,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学生学习进度的影响。暂停体育课、早操、日均工作量较大的实训课,避免剧烈运动,影响身体健康。
2.各教学系部对所属辖区教学楼、实训车间教学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排查安全隐患。
3.本学期课程表已制定,教师可以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学生教材基本到位,个别教材因疫情陆续到位,待学生返校之后及时完成发放教材工作。
(二)师生返校第一周(2月20—26日)
1.学院倡导各班级小型班授课,保证固定教室和座位,任课教师务必做好学生因病缺勤记录。根据气候条件上课教室课前课后进行通风。
2.因疫情上学期未完成的部分课程期末考试工作在疫情防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于本周完成。
3.根据实践教学工作计划,上学期与本学期实训任务陆续展开,做好实践教学任务的衔接工作。
(三)应急管理
若校内发生疫情,根据各系感染学生人数、所属辖区教学楼及实训车间规模采取分区管理,及时减少人际接触,必要时一定范围或全院实施线上教学。
疫情解除后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合理安排校内外实习、考试等相关教学活动以及毕业生顶岗实习等工作,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五、教职员工管理
(一)加强健康管理
2月9日起,教职员工(含临时用工、外协人员)居家开展每日体温测量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临床观察等健康自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且核酸、抗原阳性或自述符合新冠感染症状的,须履行请假手续,待康复后方可返校。将自测结果填报《渤海船院疫情防控教职员工状态情况登记表》“当日健康监测”中完成报送工作。
(二)加强到校和返葫(兴城)情况统计
各部门按《渤海船院疫情防控教职员工状态情况登记表》表中“当日所在位置”内容要求完成到校、居家及外出人员统计工作,并将《状态表》于每日16:00前报人事处,确保信息上报及时无误。
六、后勤保障
(一)餐饮服务
做好食堂工作人员返校前后的健康监控,坚决杜绝有疑似病症人员上岗;做好环境清理、清洁、消毒、通风等工作;餐桌安装隔板,学生错峰就餐。开展针对食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消防培训;安排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工作;做好开学所需各项物资的准备工作;
(二)供应服务
后勤处加强水、电、暖安全管理和供应,保障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三)医疗服务
门诊部设立发热门诊,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公布值班电话,为师生提供在线医疗咨询服务。门诊部与中医院合作储备数量充足应急药品、常用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不再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对校内重点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
(四)物资储备
防疫物资要保有1周以上的储备量,建立稳定保供渠道,保证应急情况下足用使用。主要包括口罩、巴士消毒剂、75度酒精、洗手液、医用乳胶手套、防护服(隔离衣)、护目镜 、枪式体温监测仪测温门等。防疫物资实行专人管理、专人使用、定量领取、培训使用。
(三)环境治理
1.做好重点场所和部位消杀、消毒。在校舍入口、楼梯入口、电梯入口等位置摆放共用消毒用品,师生员工进出时可自行做好卫生消毒。
2.落实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宿舍、浴室、体育馆等重点场所通风换气、保洁及环境消杀等措施,垃圾日产日清,垃圾装运设备每日必须消杀。
七、健康驿站管理
(一)成立健康驿站工作专班
学院将健康驿站设在山海苑宾馆。成立工作专班,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主管防疫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院办、宣传部、学生处、人事处、后勤处、离退处、门诊部、山海苑宾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下设医疗组、保供组、宣教组、转运组、心理组等工作组。
(二)健康驿站建设
健康驿站共有床位180张,配备医生4名,护士4人,心理工作者1人,管理员和保洁人员若干。所有人员上岗前均安排接受规范的急救知识和心肺复苏培训。
健康驿站配备制氧机、血氧仪等氧疗设备,必备的医疗器械、足够的医疗物资和药品,储备足够的口罩、消毒用品、安全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
学院与协作医院兴城中医院合作,每天放置一台急救车在学院门诊部,以便快速转运。
(三)健康驿站运转
1.建立师生健康登记机制。开展基础疾病师生登记和危重症师生登记,由人事处负责在职教职工登记、离退处负责退休教职工登记、学生处负责学生登记。
2.加强健康驿站运行管理。建好管好用好在站学生健康观察、发热接诊、分检预警电子台账,细化管理学生入站、在站、出站分级分类识别临床病情和及时转运就医等关键环节,确保安全有序规范运行。
3.建立专业救治绿色通道。按照分级分类收治原则,分别转诊至亚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和有救治能力的三级医院。
八、突发应急机制
校内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实施线上教学、调整教学安排等疏散人员措施。疫情流行高峰期间,校园实施分区管理,在校园宿舍区等学生聚集区域增设发热诊疗点,提供快速便捷医疗服务。疫情解除后,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亲自抓,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开学工作落到实处。
(二)确保信息畅通。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处理等环节运行机制,建成院系班三级信息反馈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安全畅通。
(三)确保校园稳定。要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生活必需品准备充足,物价稳定。加强校内消防安全、治安稳定、交通秩序等方面的治理,增强应对舆情风险意识,畅通内部合理诉求反馈渠道,确保开学返校工作平安有序开展。
(四)强化督导检查。要加强防控工作各环节的指导检查,督促全校教学、管理、后勤部门要切实履行育人职责,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监督,保障防控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