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级:
我院学生参加了葫芦岛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已进入缴费期,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葫芦岛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葫医保发〔2020〕82号)文件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295元。
二、不同情况需缴说明
由于我院新生入学时交费情况不同,有的需要补交,有的需从杂费中扣除,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参保学生
2016年入学五年制:本次需交295元/人;
2017年入学五年制:财务还有保险费共130元/人,本次需补交165元/人;
2018、2019年入学:本次需交295元/人。
(二)仅2020年未参保学生
2016年入学五年制:财务还有保险费共170元/人,本次需补交125元/人;
2017年入学五年制:财务还有保险费共320元/人,本次从中扣除295元/人;
2017年入学三年制:财务还有保险费共20元/人,需补交275元/人。
2018年入学:入学时每人只交了一年的保险费150元,2018年11月补40元/人,已全部上缴,本次需交295元/人;
2019年入学:入学时每人只交了一年的保险费190元,本次需补交105元/人。
(三)其他情况
其他情况请根据每年参保学生名单确定需交金额。
三、工作流程
(一)确定参保学生名单
为保证学生信息的准确性,根据每系学生名单,去掉不参保学生信息,保留参保学生信息。各系汇总后,于2020年11月17日前发送给学生处檀老师。
(二)市医保局录入参保学生名单
学院将确定好的参保学生名单提交至医保局,由市医保局录入并确定最终可参保学生名单。
(三)参保学生缴费
确定的可参保学生,根据通知要求,确定缴费金额后,以班级为单位,2020年11月20日前将缴款存入班长农行卡,统一缴费。
财务处 学生处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