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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顶岗实习相关事宜的说明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20/11/23 08:30:23

目前,毕业生的顶岗实习工作按原要求执行。学生离校期间,各系部指派指导教师,采用蘑菇丁软件对学生顶岗实习过程进行管理。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原则上121日前,没有完成教学任务的学生,不得离校参加顶岗实习。若在此期间有企业需提前参加顶岗实习的情况,需由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2.现在至121日前,完成教学任务,有签约企业邀请函的学生,按照系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离校参加顶岗实习。

3.121日以后,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可按以下要求执行:

(1)签约企业有邀请函的学生,按照邀请函中的时间要求,到所在系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离校参加顶岗实习;

2)专升本的学生:需要提供学习证明及个人安全承诺,到所在系部办理相关的离校手续;

3)无签约的学生:所在系部可按照以下要求管理;。

个人出具企业邀请函,并赴企业参加顶岗实习;(个人需提供安全承诺,到所在系部办理相关的离校手续);

12月底之前,个人无法提供企业邀请函,且所在系部无法安排顶岗实习任务的学生,各系将名单上报至教务处(常亮网络办公),由学校统一安排去舟山某企业参加顶岗实习。

4. 由学生个人联系企业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若需离校前14天内的健康行程或承诺书,由各系负责出具;签约企业在我校大规模签约并要求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企业若要求出具离校前14天内的健康行程或承诺书(函),可将名单上报至教务处统一处理。

5. 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巡视由各系部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统一把巡视计划报到教务处(常亮网络办公),教务处统筹协调,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巡视经费已拨给系部专款专用,如教务处实习巡视需要各系部安排指导教师配合的,费用由教务处负责。巡视结束后各系部上报巡视总结。

6. 学院为所有2021届毕业生统一上全国职业院校实习责任保险,保险时间:2020.10.1-2021.5.31,如出险可拨打保险统一客服专线:95510,也可拨打报案专线400-616-8686


                            教务处

                           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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