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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葫芦岛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20/11/16 08:26:51

各系、各班级:

我院学生参加了葫芦岛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已进入缴费期,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葫芦岛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葫医保发〔202082号)文件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295元。

二、不同情况需缴说明

由于我院新生入学时交费情况不同,有的需要补交,有的需从杂费中扣除,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参保学生

2016年入学五年制:本次需交295/人;

2017年入学五年制:财务还有保险费共130/人,本次需补交165/人;

20182019年入学:本次需交295/人。

(二)仅2020年未参保学生

2016年入学五年制:财务还有保险费共170/人,本次需补交125/人;

2017年入学五年制:财务还有保险费共320/人,本次从中扣除295/人;

2017年入学三年制:财务还有保险费共20/人,需补交275/人。

2018年入学:入学时每人只交了一年的保险费150元,201811月补40/人,已全部上缴,本次需交295/人;

2019年入学:入学时每人只交了一年的保险费190元,本次需补交105/人。

(三)其他情况

其他情况请根据每年参保学生名单确定需交金额。

三、工作流程

(一)确定参保学生名单

为保证学生信息的准确性,根据每系学生名单,去掉不参保学生信息,保留参保学生信息。各系汇总后,于20201117日前发送给学生处檀老师。

(二)市医保局录入参保学生名单

学院将确定好的参保学生名单提交至医保局,由市医保局录入并确定最终可参保学生名单。

(三)参保学生缴费

确定的可参保学生,根据通知要求,确定缴费金额后,以班级为单位,20201120日前将缴款存入班长农行卡,统一缴费。

                  

                                                                                          财务处 学生处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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